二人面露喜色,“那你打算怎么办?把她扫地出门?其实也不用做得那么难看,她不管怎么说,做家务挺有一手……”
顾青云的表情是从所未有过的严肃。
“你们的话让我明白了,在这个社会,一个丈夫出事的已婚女人会遭受多大的侮辱。这还是我没死,倘若我死了,那些没凭没据的谣言岂不直接扣到她头上,永远解释不清楚?以前我以为你们是她的朋友,所以一直很尊敬,但是现在你们让我感到恶心。”
他没有掩饰自己厌恶的情绪,两人的脸齐刷刷涨红,支支吾吾说不出话。
这时程晚歌端着炒好的菜走出来,看见她们皱起眉。
“你们怎么还在?想留下来吃饭吗?我家可没留你们的饭。”
二人搬弄是非不成反倒被训斥一顿,哪儿好意思再留?灰溜溜地走了。
程晚歌关上门,看了眼墙上的钟。
“都十一点了,她怎么还没回来?”
顾青云继续磨颜料,“她中午应该不会回来吃饭了,每年这个时候,他们当年一起进厂的工人都要聚会一次。”
五六十年代,读书是件很奢侈的事。
程梦芝当年是初中没念完辍学,进厂赚了两年钱,等家里经济条件好了再继续念高中的。
高中没毕业被派去乡下,种了几年地,回来已经二十多岁,没机会再念书,只好再次进厂,在一堆解放胶皮鞋里度过十几年的光阴。
后来鞋厂改革,有些人领一笔钱离开,有些人继续留下工作,直到退休。
程梦芝是前者,工厂就是她的社会大学,同事们每年都会聚一次,聊聊彼此的变化。
但其实说白了,还是互相较劲,谁都想活得比别人好。
离厂前十年,程梦芝是最底层,光有张号称“厂花”的脸,嫁了个最差的人。
后来顾青云与她结婚,渐渐有人拍她马屁。
只是性格使然,她依旧唯唯诺诺,从不出风头。
这次聚会的地点是一家叫“老乡亲”的土菜馆。
程梦芝还没到,同事们已聊起她老公出院的事。
“人真是有运气的,她老公就是运气好的那种。同样当知青,人家回城里进厂已经阿弥陀佛了,他有机会去国外学艺术,回来当教授。同样出车祸,有些人直接死了,他昏迷两三年居然还能醒过来,真是奇迹。”
“这种植物人醒过来应该也没什么用了吧,我听说刚出院那会儿吃饭走路都不行,估计以后也是个废人,还得别人端屎端尿的伺候呢。要是换成我啊,非得痛苦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