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听说了。”夏歌点了点头。
“?”
林书有点兴奋,拉着赵远就聊起天。
李敏是他的高中班主任,教地理的。
作为一个文科生,他觉得历史政治都还行,只有地理,真让人头秃。
而大部分的体育课,还都是被她给抢了。
当初赵远,就是送课给自己送出去的。
用他的话说“她抢我的课,我抢她的人,合理吧?”
特别合理。
因为这个,他对李敏还是很有怨念的。
其实林书也没多爱上体育课,但总比背书做题强。
他们班四十五个人,可只有四个男生,就宋南川他们几个,林书有时也觉得,和他们玩的好,可能是没得选。
但这已经算是幸运的了,隔壁十三班,三个,运动会一场接力赛,愣是凑不齐人。
但他们班的体育课有一点好,就是周三的上午第四节,下课就吃饭,不用抢。
可以吃鸡腿,再加一份溜肉段。
要知道为了抢饭,很多时候食堂一直是打架的重灾区,从这头到那头,鸡腿在天上飞。
青春期的男生,总是吃不饱。少吃一口肉,真的很要人命。
所以大部分时间,他都是选择和夏歌带饭的。
而作为一个走读生,这就是生意。
对林书来说,这种见缝插针没成本的,他最爱干。
林书回忆了下,其实高中的校园生活对于他来说,可能除了那点体育课打打球,是极其无聊,没什么好怀念的。
每天除了学习,就是学习,还是学习。
而作为一个有早恋倾向的问题少年,林书一直是重点关注目标。
“现在好了吧,上了大学没人管。”
“你学坏了啊老赵,都也开始骗人了。”
两人正说着话呢,赵远的电话响了。
刚接就听到一声堪比冯翠兰的咆哮:“兔崽子你跑哪去了?你媳妇儿要生了,滚回来。”
“啊?”赵远猛的站起来,转身就跑。
那速度,一点也看不出体弱来。
“哎?等等我啊,我也去。”林书招呼夏歌,让她提着吊瓶,俩人跟在身后来到妇产科外面。
没敢进,他发烧感冒,也不知道有没有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