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里是我们一师十四兵团。
这里是军管制,军民一体,包括你们这些来下乡的知青。
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,你要服从领导的指派,好好干才是正经。
还文化人,还不能干。
怎么,就你是文化人啊,我告诉你,他们里面,有多个都是曾经的文职。
你少在这里给我挑三拣四,赶紧上工去。
如果公分不到位,你就等着饿肚子吧!”
话落,警卫员用力一甩袖子,大步流星的走远了。
他说的没毛病,这里面的确有几个是曾经的文职。
只不过都是犯了错误,受到惩罚才干这个活儿的。
可他不能告诉陈振兴啊,这小子一看就是跟团长有过节的,不整治他整治谁啊!
陈振兴傻眼的在空中凌乱,看看自已的小身板儿,再看看那些干活的壮汉,彻底懵逼了。
“这是不是要我的命么,不行,我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。
这个活我根本干不了,一定是那个团长故意这么安排的。
我得想办法给家里传信儿,我不能在这边待着,不然非死这里不可!”
他想到这里,赶忙往公社跑去。
结果说大队长有事回家了,他又转头朝大队长家跑去。
刚一进院子,就跟大队长撞了个满怀!
“嘿,你这小子跑什么啊,这么没规矩,站好!”
“队长,咳咳,队长啊,我是新来的知青陈振兴,我想去买点儿东西,我能去镇里一趟吗?”
大队长是个四十岁的大叔,名唤曾樊亮。
曾是部队退伍的军人,做事一向一板一眼。
唯一的短板就是他那个膘肥体壮的女儿了。
他还没来得及回话,屋里就突然冲出来一个球!
“爹,爹我今天还没~~~~”
她的话还没说完,就傻愣愣的盯着陈振兴移不开眼。
在她看来,那些男人要么是不懂情趣的兵木头,要么就是村里臭烘烘的农家汉子。
只有这样的知识分子才配的上自已的花容月貌,而陈振兴正好戳中了她的审美点上。
她像个花痴一样,瞪着绿豆大的眼睛,死命的盯着他看,或者说,往死里看。
陈振兴···“这球是谁,干啥呀,我穿裤衩子啦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