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想了一圈,最后不得不承认林书城的话是有几分正确的。
霍英才最开始吸引自己的点,确实是和林书城相似的外貌气质,还有就是他身上的香水味道,所以当林书城一口咬定她是因为自己才喜欢上霍英才的时候,她确实有些心虚。
方清叹着气反思,双手张开撑住了自己的下半张脸,她怎么就轻易的陷入了林书城的设计的陷阱里,开始自证了呢?
书房的里的氛围也不算自在,两个男人交错着站在窗台前,昨夜的雨下的很大,又因为气温降低,所以马路上还是湿漉漉的样子。
“你来找我,就是为了说那句话吗?”
林书城在他身后看起来心情不错,没有一个男人能不在意自己是别人替身这回事儿,更何况是霍英才。一个家世样貌都优秀的男人,他的自尊心自然比普通人高多了。
“那属于是意外收获,我倒是想问问你,从前你那么讨厌方清,怎么会就喜欢上她?这太让我意外了。”
“如果你爱方清,你就不该意外的。”
霍英才说的时候一直看着窗外的高楼,女人长得漂亮,外貌气质更是没得说,她聪明的大脑与看待事情的角度不差于任何人。
“她样样都好,你没留住她是你的失败,我以前也从未讨厌过她,只是不想你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,我一直想要帮你走出来。”
他情绪复杂,现在发生的一切是他自己没预料到的。
林书城虽然对霍英才不满,可也承认他说的很对,自己确实没留住方清。当年分手的事儿他也搞不清,明明两个人眼看着要到米国留学,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,怎么就分了手。
“你知道我爱她的,分开这么多年我没有一天不想她,我这次回来就是想重新和她在一起。“
“如果你真爱她,就不会现在才行动。”
他转过身子看着林书成说:“可能你选择性失忆了,我可以帮你回忆一下,你在米国交往过女朋友的。”
霍英才说的这个人叫什么他不知道,但有一次见到他们抱着在家楼下亲吻,在路灯的照射下他见到了女人鼻子上的黑痣,他还以为是方清,可当他们分开的时候他看清了女人的样貌,除了那颗痣以外,他们长得并不像,甚至可以说完全是两种类型的女生。
林书城有些惊讶,他那段短暂的恋情连自己都忘记了女人的名字,怎么他会知道。
“只谈了一个月而已,那不叫女朋友。”
“那叫什么?你在米国呆久了也学会date文化了是吧?”
Date是米国人一种约会方式,不是男女朋友但是可以亲吻,可以做任何事情,包括做爱,霍英才管这叫炮友。他虽从小在米国长大,可感情观还是有些保守,他不接受只谈情不说爱的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