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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地性情人(第3页)

文字深得《红楼梦》真传,美中不足的是,暴露癖太盛,一般都预先交代人物的性格、心理,其次才写由它们引起的动作活动,仿佛前者是为后面做铺垫和埋伏的,外观与外界动作是核心,别的一切必须围绕它们进行,而不怎么关注由性活动本身在人物心理、情绪、思想上引起的反应与变化,对性活动缺乏内部体验与感受上的描写。

这是当代作家的遗憾,也是这一代里的优秀作家与林语堂那一代优秀作家之间在审美趣味、修养教化等方面存在的差距。

如果我们没有灰心、绝望的话,那还应该去参照一下西方的文学经典,看看它们比我们多一些什么。

在我看来,西人文学作品中比我们多出的东西,主要是作品背后作家们的“思想”——他们对情欲及其心理动机的认识、理解比我们早一百多年,而伟大的作家对情欲无不有自己全面与深入的观察和研究。巴尔扎克写过《婚姻生理学》,司汤达写过《爱情论》,其后的大师们又深受他们以及弗洛伊德、霭理士等人的精神分析和性心理学的影响。

在这方面,我们的准备不多,向来也不重视,停留在平面、写不出深度或笔底枯干,也就是情理中的事了。

还是具体地见识见识司汤达吧。不妨也从“偷情”开始:几个小时以后,于连从德?雷纳尔夫人卧房里出来时,……他心满意足,别无所求了。事实上他之所以能够得到一次胜利,是靠了由他激起的爱情,以及她的诱人的魅力对他所起的意想不到的影响;单凭他那拙劣的心计,他是决不可能获得这次胜利的。

但是,荒唐的自尊心的受害者,甚至在最愉快的时刻里,他还企图扮演一个惯于征服女人的男人角色;他令人难以置信地集中了注意力去破坏他自己身上的可爱之处。他没有去注意那被他激起的狂喜,也没有去注意使狂喜变得更加强烈的悔恨,职责的观念从来没有在他眼前停止出现。如果背离了他为自己树立的理想的榜样,他担心以后会陷入可怕的后悔之中,会永远成为别人的笑柄。总之,使于连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的原因,也正是妨害他去享受就在他脚边的幸福的原因……于连的出现把德?雷纳尔夫人吓得魂不附体,很快地她又受到最残酷的恐惧的折磨。于连的眼泪搅得她心乱如麻。

甚至到了再没有什么好拒绝于连的时候,她也怀着真实的愤怒心情把他推得远远的,接着呢,又投入了他的怀抱。她这样做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意图。她相信自己已被罚入地狱,毫无赦免的希望,她不断地给于连最狂热的抚爱,企图以此逃避地狱的幻影。

这样的“偷情”描写比之我们作家笔底的就有了极大的开阔度和纵深度,内中关注的重心落实在男女主人公做事时的心态变化上,这样的变化又受制于不同的人物性格特征——于连这个底层小人物想拥有一位贵夫人就特别需要胆子,不过任何偷情者的胆子都不小,于连和旁人不同就在于他的幼稚与野心。

他缺乏经验,不是情场老手,固而他的表现是可笑的;野心又给了他另一方面的力量,让他极力去征服那位高贵的女人,同时,也因了这点野心,他做事情的时候才不能全身心地投入进去,理智与激情在躯体内彼此较量了起来,他所得到的幸福由此而大打折扣。

德?雷纳尔夫人的本性也挺单纯,不懂世故,她不知不觉就被诱入于连有步骤、有计划的圈套中,就是在无法摆脱的紧要关头,她对于他也不是憎恨的,而是彻底地付与和给出,只把自己一个人罚下地狱。

这样的爱才是纯洁的,也是全部的、简单的、完美的。

蒋泥的《在喊叫中融化》受这些小说、尤其是《红与黑》的影响颇多,姑且引录一段,不妨作个比较:门应声而开,成临立即闪身进去,撞上门,随手把里边的人卷在怀中,怀中人哆嗦数下,挣开手,“啪啪”给了他几个耳光,真实地愤怒了,骂道:小畜生!

成临一句话不说,探身下去,激动地跪在地上,双手牢牢地抱住她裙摆下一双细腻白皙的小腿,脸贴过去,口中喃喃道:原谅我,我死了!救救我吧!说着,他用脸在她腿上磨蹭起来,心里一个劲儿地为自己鼓气加油:好样的!她就快答应了!坚持!一定要顶住,坚持到底!一个高贵的女人啊,就快属于我了!要让她不能拒绝!不要站起来,站起来她就不能下决心了!月琴的腿被他的胡须刷拉着,麻痒涌上去,身子一阵阵发酥,浑然没有了一点挣扎的气力,见他玩了命似的,早吓得不敢嚷嚷,连拔腿的力都提不上来,只一个劲儿抖着,喘息道:起来……你让开我!我要你……说什么胡话!月琴向外夺了夺脚,却一点不能动。

慢慢地,她恢复了镇静,气得脸都白了,手搡着他的双臂说,起来!你起来!我是有丈夫的!你还这么小!答应我,否则我永远跪着!你再不起来,我……说到这儿,她语塞了,想不到该怎样往下接。本能的反抗期过后,酥意再一次漫上来,成临抬起头,看到她柔若无骨的媚态,脑里“嗡”的一声,一把拉下她,她便倒滑下去,软软地仰进他怀中,像一朵鲜艳的花,冉冉开放,花香四溢,漫成一朵硕大的泡沫,在成临怀里铺满。他埋下头去,看着她的眼,那双眼已轻轻阖上了,薄醉不胜的样子,微微有些潮湿。成临心头一荡,张唇贴去。

这个女人,我日思夜想的“坤坤”,终于屈服啦!向我!狠一点,对她狠一点!要让她今生不忘!怀了刻骨的仇恨,他掀起她刚刚换上的裙子,直掀出去,从她头上剥开,随手一扬,将它抛撒在地板上,而后捧起她的后腰,一头扎进她丰满的胸脯里。在月琴的帮助下,成临有如沙漠里久渴的骏马,发现了草地、河流,扬着蹄儿扑腾下去,在水里打滚,饱餐着水边清嫩的绿草。月琴从未受过这等热狂的交欢,丈夫和她结婚时已是35岁,从不见在这事上刚猛有力过,她一直就以为做事儿理应温温暾暾的,嫁给他23年,她洗的全是那种温暾澡,根本不知道一个男人居然可以这样勇猛,力穿心背!

她眯缝着眼,像一派洪广的海潮,在无垠的沙滩上舒展,双手死死地攀着他,随了他起伏波动,躯内涌起一股绵绵不已的啸音,似在喉间喷薄欲出,却始终有什么东西噎住了这股气,气流在周胸回绕,快适地漾动,世界给它弥合了,不再有一点罅隙,她自身也随它化作了弥缝天地的黑暗,全部的宇空便都化作了这一点黑暗!

此时,二人都忘记了爱情的规律,这就是迅速接受对方是可耻的,起码是不太牢靠的,应该再经一段时间的考验,让不可靠的情感在这段时间里经过淬炼,增强韧性。

现在他对她的爱是出于一种野心和复仇快感以及生理欲念的驱使。她肯这样快给他,则由于另一种诱惑,一种尚未得到真正男人的心理、生理上的诱惑,而不仅仅是他身上带有“他”的影子,和“他”是一个血统。

另一方面,于连和侯爵之女玛蒂尔德小姐之间的“偷情”又有了新的发展。玛蒂尔德处处刁难着于连,既将他勾引,又大肆侮辱——她需要一个光芒万丈的爱情和情人,她需要身边的人都向她臣服,贡献殷勤。于连洞穿了她的心理后,仍然立下一个降服她的计划:当她骄傲时,他故意疏远她、打击她;当她引诱他时,他故意避开她,让她感到他在爱着别人,让她好好儿吃一吃醋。可是算计再狠也有所不周,当他发现不能再耽搁时,就不得不豁出去了。

深夜一点,他把梯子架在她的窗下,爬了进去。玛蒂尔德为之振奋,感觉新鲜刺激,这种事又发生在她感情最无设防的时候,她缴械了:她在他面前责备自己,她向他揭露自己。

“惩罚我那可怕的骄傲吧,”她对他说,同时把他搂得那么紧,几乎要把他闷死了。”你是我的主人,我是你的奴隶,我应该跪下来,请求你原谅我曾经打算反抗。”她离开他的怀抱,扑倒在他的脚边。但是到了白天,玛蒂尔德的理智压过了澎湃的情欲,她冷静安详了,能够认真考虑了:她最后断定他即使不是一个十分平凡的人,至少也不是什么出类拔萃的人,配不上她敢于为他干出的所有那些不可思议的疯狂事。总之,她不再想到爱情。这一天她已经对爱情感到厌倦。这样,就有了于连新一轮的勾引规划。

在这里同样是偷情,作家却把错综复杂的情欲与心理纠葛写得错落有致,而且既有前后不同人物之间的对照,又不失其统一,共同托起了于连这类底层奋争者不屈不挠的生命形象——苦于没有平等竞争的机会,他们不得不做出一些苟且之事,实在出于无奈!

而作为上层闺秀之代表的玛蒂尔德,她事事注重实际,有着顽固不化的虚荣心理,他们的爱情永远那样虚妄,他们所爱的归根结底仅只是他们自身——他们爱了爱本身,因而,他们从不愿为他人付出和给予,只想着得到,只想着拥有,只有着过剩的欲望,最缺的却是真情,对于这种人,刻意要得到她的于连除了精心计划以外,能有什么办法呢?

除了这些不同以外,无论中外,“偷情”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,这就是男女双方住在同一个地方,能够十分便利地见面交流;都需要一定的障碍物,障碍物也都是二人世界以外的,但又不是能够轻易摆脱的,克服它需要信心、智慧,也需要胆略和周旋到底的决心,能够产生紧张的效果与气氛,紧紧抓住读者的注意力。

偷情小说中,把情欲发生过程写得最入微、最妥当、最贴切,并且激荡着光焰与美感的,可能要算《查泰莱夫人的情人》了。文中写道:他已露了他身体的前部,而当他凑上时,她觉得他赤身的肉。有一时,他在她身中不动,坚硬而微颤。到了他在无可如何之发作中开始振动时,她的身中发觉一种异味的快感在摇摇曳曳地波动。摇摇曳曳的,如鸿毛一般温柔,像温柔的火焰腾跃、翻播,时而射出明焰,美妙,美妙溶化了她全已溶化的内部。像钟的摇播浮动,愈增洪亮。她躺着,不觉她最后发出细小的浪声……她的子宫的全部温润开放,像潮水中的海葵,温柔地祈求着他再进来,为她完结。她热烈地保住它,而它不全部脱出,而她觉得他的细蕊在她身中活动起来,而神异的节奏在神异的波浪中浮动充溢她的体内,起伏膨胀直到充满她缠绵的感觉,然而开始那不可形容的动作,其实不是真正的动作,只是一种感觉的清澈无底的漩涡,旋转直下,深入她一切的肉质及感觉,直到她变成一团旋不断的热情,而她躺着发出不觉的呜咽不明的呼声……

这是一次为劳伦斯所期待的两个健康肉体之间发生的性爱——完满的性爱、全身全心投入的性爱、相互尊重理解善意回应的性爱,其内部不像于连们那样存在其它的成分和杂质,也看不出一丝一点的暴露癖,只有美妙的体验与彼此全心全意的感应、吸收。

能写出这种文字的作者理应非同凡响,对于他的“思想”,我们应去见识一番。

劳伦斯很像一位中国的智慧老人,对万物抱着相对论主张,认为一切处于“关系”之中,他们各个感应,彼此影响。不同的是,他认为自由的个体只应该服从自己的内心;当一个人做着他喜爱做的事的时候,他并非是自由人,一旦他能够做自己愿意做的事,他就不挑剔了,人只有做自我心灵深处想做的事时他才是自由人。而心灵深处想做的事靠“血液”(不靠智慧)去认知。血液的认知方式则是直觉与本能,它先于知识而产生。与血液相悖的知识都是有毒的。从亚当、夏娃“堕落”之事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所言不虚。起先,亚当对夏娃如同一头野兽对他的伴侣,靠血液的感知认识她;吃了苹果后,亚当对于夏娃,从行为上说他做的与此前没有两样,不同的是他们有了“想法”,开始注意自己的所作所为。他们要“了解”。

这就是罪恶的开端。所以,罪恶的不是这一行为,而是对行为的了解。

吃禁果前,他们的脑海中是混沌的,对自身的行为视而不见;获得智慧后,他们能够观看自己了,随即感到不舒服,认为“这行为就是罪恶,咱们把它藏起来吧”。

看来,在对这件事的认识上,我们的罪恶来自人的自窥与自我意识。而意识和血液分离以后,人的头脑便开始仇恨这血液的力量,仇恨全然黑暗的性高潮了。

这样,文明人的身上都存在灵与肉、血液和精神的二元对立,大脑为血液感到“羞耻”,血液为前者所减少或毁灭,本该蓬松的土质变得坚硬了,吸不到空气;现代机械、电子又进一步地把我们兜根拔起,使人与人隔离、疏远,我们就成了无根枯萎状,让坚硬的“土地”受着饥渴的折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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