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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七章 终有一别(第3页)

少年穿过暮雪,跌跌撞撞的,走上了城头。

张小鱼便站在那里。

那柄剑应该便是在那个时候回来的。

穿过暮色,在撑伞少年惊诧的目光里,先是落在了白衣带血的剑修手里,而后落在了少年的心口。

暮色里的一剑将山河。

这是南岛第一次知道张小鱼的剑的名字。

但是故事好像哪里出了些差错。

那柄剑如愿地落在了张小鱼的手里。

但他没有叫师弟,也没有说着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,只是低下头,长久地看着手里的那柄剑,目光渐渐变得浓稠——南岛认真的看着,他不知道为什么,这一刻的张小鱼,眼睛里的那些目光,就像暮光一样浓稠。

稠得化不开。

稠得走不出去。

他用了很长的时间,才反应了过来,原来那是一种带着笑意的泪水。

张小鱼抬起头来,微微笑着看着南岛,终于说了一些东西。

“师弟。”

“怎么了师兄?”

——你会怪我吗?

——怪你什么?

但不是的。

张小鱼认真地说道:“我师父其实有着很好很好的一剑,我觉得这是天下最好的一剑。”

少年想了想,问道:“有多好?”

“我无法形容,但你想看看吗?”

少年犹豫着。

但白衣剑修只是轻声笑着,笑得浑身颤抖,而后骤然抬起头来,握着手里的剑,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。

一剑划落。

满城暮光如血。

。。。。。。

终卷人间人。

完。

此剑天上来,潦草收尾。

秋雨半浮生。

惭愧敬上。

「后记:先用一句此剑里的话来开头吧——人往前走一百步,结果都是未知的,更何况一辈子这么长远呢?

在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,是给二哥(小二不语)投了一章,然后被批太文青了,于是又埋头猛改。其实就作者本人的自我认知而言,一直不觉得自己是什么文青的人,只是大概有时候因为精神状态问题,喜欢写些云里雾里的东西。就像最开始那本《渡妖记》,回头去看的时候,发现其实写得也还不算迷糊,但是就像我曾经写的那句话一样——为了疏解那些所不能纾解的东西。于是便导致落笔往往容易过于自我化。所以二哥把我丢给了豆哥(红豆,前不久已经离职了,有时候总怀疑是因为我们写的成绩太差,导致豆哥离家出走了哈哈)。豆哥当时看了改了后的三章,问了一个问题——读者知道你所写的这些事情的原因吗?于是那个时候才明白过来,有时候确实把一些东西写得过于朦胧隐晦了。当然,这样的习惯是很难改的,七猫那边就看见有好几个说是写得云里雾里的评论。这是诚恳的如实的一针见血的。当然,也可能是作者从来不写大纲,最开始的时候,确实很容易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原因。

当时开始写的时候,就简单列了几个名字,甚至连好几个名字,都是直接从《渡妖记》里摸过来的,比如陈云溪,他当年到底死没死,作者也忘记了,那就干脆当他活着吧,哈哈。张小鱼也是打算让他打酱油的,因为豆哥说前面尽量要来点打脸情节,当然,最后发现不会写这种情节,也就放弃了。

写到大概六十万字的时候,豆哥说要不切了吧,我当时说还没写过这么长的,再写长一点再说,于是又埋头乱写。第一卷写到那些巫鬼神教的鬼部众出来的时候,感觉有些累了,于是后面就一笔带过,直接偷懒开始第二卷。

严格说起来,第二卷是作者本人最喜欢的一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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