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额已经报上去了,没有转圜的余地了。
继母自此也放了心,这个家终于只是她们的了。
按照原主当时在家唯唯诺诺的表现,继母也不怕她闹,反正无论如何她都是要下乡的。
原主也确实没闹。
不过她憋着大招呢。
在知青下乡要走的当天,家里该去上班的都走了,继母早早的给她送到火车站,看着她上了车,才放心的走了。
她带着女儿去国营饭店庆祝去了。
原主一早就知道这件事,因为继妹给她炫耀过。
她把包裹留给知青负责人做抵押,称忘了拿东西要回家一趟。
这个时间段,大多数人都去上班和上学了,这条小巷里正好没人看见她。
她回到家后,就进了姜父跟继母的屋子,找钱。
家里所有门的钥匙,她都有,是她的妈妈宋淑芬偷偷给她多配的,姜父也没关注过,这时终于派上用场了。
包括他们家的钱藏在哪里,宋淑芳也告诉过原主,当初是为了防止原主急用钱而她不在家的情况发生。
所以原主到了这里就目的明确,几个藏钱的地方她都知道。
有的是宋淑芳自已藏的,这个比较隐蔽,在床尾靠墙的柱子里,本来是实心柱子,是她自已挖了个洞,用来藏钱,这里就连姜盛国都不知道。
里面的1800元和首饰,是她给女儿攒的嫁妆。
她从小在大户人家当丫鬟,那户人家当地还是有头有脸的人物,她跟在主家小姐身边见识不少。
知道这些人家从女儿出生就会开始给女儿准备嫁妆。
他们嫁女时,十里红妆,红床开路,棺材压阵,大到婚床田契,小到胭脂器皿,应有尽有,他们把女儿一生所需要的东西全部备齐,寓意女儿从生到死都不用仰仗夫家。
宋淑芳也经过这些熏陶,她虽无法给女儿准备同样的富贵,但是她愿意尽她所能。
所以自从她有了工作之后,她每个月都雷打不动的拿出10元,当作日后给女儿的嫁妆。
一共1800元,她存了15年,直到她生命的尽头。
这些留给女儿的东西,她早早的就告诉过女儿,也只告诉过女儿。
这笔钱,继母不知道,也没有找到。
这间房里,她最先找到了她母亲发生意外,厂里补贴的钱。
其余地方仔仔细细的都翻了一个遍,一分钱也没放过。
她把全家的钱搜刮完了,包括三个继兄妹的私房钱。
她没急着数,全部塞进一早在衣服里缝好的一个布包中,裹好衣服保证掉不了。
然后她拿着继妹的户口,给她报名下乡;又带着她准备好的两封信,一个送到报社,跟姜盛国断绝父女关系,一个送到棉纺厂,举报二继兄顶替她亡故母亲的工作,她这个女儿强烈希望厂里能够把工作收回。
自此她跟这个家,再没有半点关系。
她在去火车站的路上,找了个偏僻的公厕,偷偷清点了一下,一共3567元,其中2500都是她母亲留给她的嫁妆。
她小心翼翼的把这些钱缝在衣服内衬里,确保在火车上不会被偷走。
然后坦然的跟着火车去往知青点。